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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章 模糊记忆(第2/3页)

    ,这可以作为她们一下以后的安身立命之本。

    这个秘方,突然从脑海中浮现出来,再从哪里来的就是想不起来。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,崇九知道,他不过是南城的一个过客,摩挲这手中的铁枪,坐在牛车上渐渐远去。

    没有靠山,没有强横的武艺,崇九老老实实的从一个小兵,崇九的加入的赵家的后勤部队,采购粮食,运送粮食,他们的任务就是保持粮道的畅通,三年,整整三年,平安不无比,没发生一次失误,都准时的将粮食送到地方。

    这时候,崇九偶尔会回忆其南城的一切,更多的时间队长不奔波,他现在感觉很幸福,没有打仗,每天都能吃饱饭,队长前几天h还给他换了一匹马。

    这次任务结束后,队长说要请大家喝酒,可是酒,崇九喝过一次,一点都不好喝,不知道队长他们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喝酒。

    还有这次要去舞阳大营,赵家小姐就在那里,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到她,赵家小姐长得可真好看,不愧为大家族出身的人,而且心肠还好,要是她能跟我说句话,我一定高兴死了,想着想着就坐在马背上渐渐睡着了。

    三年的平静,早已经将这个军队的警惕下降到了最低点,当从山坡上从冲出来一股玄衣黑甲的人,大家都惊呆了,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办才好。

    “敌袭~”队长凄厉的喊声将崇九惊醒,入眼就是队长脖子中被插入一根利箭,捂着脖子摔下马,躺在地上翻滚了几下,不再动了。

    其他人也好不到那里,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抵抗,这些人一部分是运送粮食的农夫,一部分是没见过血的后勤部队,会有多少战力,一个个就像待宰的羔羊,肆意的被玄衣甲士屠杀,就是崇九也吓得够呛。

    现在的他早已忘却了一切,不再是一个法力高强的妖怪,不再是一个太乙仙,他只是一个送粮食的小土鳖,现在他还不是一个合格士兵,即使他已经吃了三年军队的饭菜,但是吃的多和是不是一个好兵,没有直接关系。凭借着一股不要命的冲劲和那几乎无人可敌的蛮力,本来包围的军队竟然真的被他冲开了一个口子,一跃而过。

    另一边,本来站在土坡上一动不动的黑甲同龄,一声冷哼:

    “弓来!”当崇九的马跃到最高点的时候,一声尖啸从高坡传来,崇九感觉整个身体都被锁住了一样,前所未有的威胁从后面传来。

    勉强错过一个侧身,一阵剧痛直接从肩膀传来,一只狼牙倒钩箭,直接透过肩胛骨。整个身子被巨大的冲击力,击飞,差点被抛下马。

    一声闷哼,强自忍住,俯身马背,头也不会,狂奔而去,粮草丢失,最大的责任不是他,但是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把粮道已经被人发现,补给被毁,对前方发的据对是个巨大的打击,必须把这个信息传出去,才能将功补过。

    老马识途,崇九知道,自己的身体有一股其他的能力,恢复力很快,而且寒暑不侵,但这次身上的伤实在是太重了,手提钢枪。

    中箭后,一队十二人小队骑马尾随而来,左右周旋,以伤换伤,每天练习千遍的挑,刺,扫,已经成为本能,身上中三刀十一枪,还有最先的那一只箭。

    最后活下来的仍然是他。

    这三年,当别人坐着休息的时候,睡觉的时候,只有崇九千篇一律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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